他在B站的昵称是“罗翔说刑法”。罗翔老师的视频,只要点开一个,就会边笑边看,边看边笑,看完了还想看,根本停不下来。然后等回过神来,发现自己已经看了几十分钟刑法课了……这种看法,用满屏的弹幕来说,叫做“上头了!”“根本停不下来!”罗翔其实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教授,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所长,一直是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。而上面那些视频,则是他做的一系列培训课程的一部分——因为风趣活泼,被大量UP主剪辑、搬运,逐渐在B站上形成了一股“学法律,看罗翔,我有知识我自豪”的氛围。网友称他为“法学界郭德纲”。因为罗翔老师在讲刑法课的时候,热爱用“张三”这个名字举例,基本什么奇葩的犯罪,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,张三都干过,所以“张三”现在在B站被称为“法外狂徒张三”。3月9日,罗翔入驻B站。在首支《B站的同学们,大家好,我是罗翔》视频中,他借用牛顿的话表明志——
也许我只是一个在海滩拾贝的拾贝者,想借助这个平台能够让同学们看到海边那些贝壳的美丽,更重要的不是炫耀我手中的贝壳,而是希望同学们能看到贝壳后面的大海是那么广袤和美丽。很快,视频播放量突破500万。罗翔也成为和国际巨星巨石强森一样仅两天粉丝就突破百万的up主。
疫情当下,这样成绩的实属瞩目。
要知道,广大学生党近期对网课怨声载道,但令人惊诧的是,罗翔与他的“法外狂徒张三”却风景这边独好。截至目前,罗翔粉丝突破414万,其上传的12支视频收获超4000万播放量,成为B站名副其实的“顶流”。
幽默段子的背后
罗翔老师作为我国知名政法大学教授,所上的课也绝不仅仅只有“有趣”而已。
那些幽默的段子背后,其实是理性乃至高尚的法律精神,中间有不少地方涉及“法理”和“人性”的讨论也发人深思。一、我们为什么要给罪大恶极的人进行辩护?
有疑似“罪大恶极”的人走上法庭,任何为那位“犯罪嫌疑人”开脱的律师,都会遭到网友的质疑甚至谩骂。
罗老师在说这个问题的时候,上一秒还在用“塑料播音腔”讲话,下一秒就战术变声:确实,这是很多普通人对为“坏人”而辩护的律师的第一反应。但下一秒,罗老师提了一个问题:“如果有一天,你也成为了被告人,你是否希望律师为你做辩护?”你说自己是清白的,如果没有人相信你怎么办?你是被冤枉的,但舆论不相信你怎么办?律师真正的使命和价值是——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,追求法律的正义。在很多人看来,那些罪犯是不需要辩护律师的,这可以称作民意。没错,民意很重要,但是如果把民意带上法庭,那法律就什么都不是了。律师的工作是保护委托人,是尽力帮助自己的委托人,如果连被告的律师都认定委托人有罪的话,那“法律”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:
虽然我们最终追求的是实体正义,但这世上有太多事情我们不知道,所以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无限接近实体正义。二、如何判定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?
提到这个概念辨析,罗翔老师举了一个最经典的案例【粪坑案】。说在上世纪80年代,一个妇女干部,冬天的时候骑着车,碰到歹徒要强暴她。这位妇女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反抗,只能假装就范,她找了一个极其为歹徒考虑的借口:“大哥,这个地方不平坦。”歹徒觉得有理就答应了,两个人找到了一个平坦的冰面,女干部劝说歹徒脱衣服。就在歹徒脱衣服双眼被蒙住的瞬间,妇女眼疾手快,一把把他推进了粪坑。出于一个人基本的求生欲望,这位歹徒往上爬,妇女踩一脚,歹徒第二次往上爬,妇女又踩一脚,第三次往上怕的时候,妇女又踩一脚,这次歹徒彻底掉进了粪坑死亡。这种情况下,该名妇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,还是防卫过当?有人还给细分了一下,说第一脚是正当防卫,第二脚是防卫过当。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——在判定一个案子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时,要采取事前一般人标准,而不是事后理性人标准。所谓的事前一般人标准,就是把自己代入进去,以当时的情况进行判定,而事后理性人标准,就是事后诸葛亮,用所谓“上帝视角”的态度去评判当事人采取的措施。所以罗老师反问我们:如果你是这个妇女,你踩不踩?踩!砸不砸?砸!一些普通人甚至部分法官,会在评判一个案件时会过于苛求防卫人保持冷静和理性。比如之前的涞源反杀案中,歹徒王磊带着甩棍和水果刀翻墙进入小菲家,并与小菲及小菲的父母发生了严重的肢体冲突,后王磊在混乱的打斗中致死。但这个案子的争议点在于,一部分民众以及涞源县公安局不认为这是正当防卫,将小姑娘的父母羁押在看守所。
理由之一是“受害人王某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,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某颈部,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,具有伤害的故意,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。”
这就是事后理性人的态度,忽略王某拿着凶器闯入民宅全家丧命的可能,要求防卫人理性对待行凶者。而法律的意义就在于它划清了我们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界限,不论是个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怜悯还是评判,都应该被关进法律的笼子里。好在,这个案子最后改判,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,不幸中的万幸。三、为什么我们不对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处以酷刑?
我们经常会在各种强奸案,尤其是强奸幼女案中,看到这样的评论:
确实,笔者也对那些强奸犯性侵者也恨得咬牙切齿,尤其是看到他们作案的种种细节时,这种感觉更甚。
但罗老师在讲这个问题时,引用了康德的一句话:“人只能是目的,人不是工具。”
残酷不人道的刑罚固然解气,但是它把人当成了工具,是把人给物化了。
如果那些性犯罪者真的被物理阉割了,那么我们就没有把他们当做人,而是当成了一个随意拆卸的物件。
所以,再往下延伸我们会明白——我们惩罚犯罪分子,也要把他当作人来尊重。
死刑,就是对理性犯罪人的尊重。还有一个,是说为什么不能随随便便给绑架案、拐卖案、强奸案一律判死刑,而要根据犯案的具体情况来决定。因为那样,刑罚就没有梯度了,只会“逼”人做最穷凶极恶的事情。比如,如果犯强奸罪的罪犯一律判处死刑,那强奸犯或许会在作案时毫不犹豫地杀死受害人。因为反正被抓到了都是死刑,这样他们反而不太容易暴露。现在我们国家对于强奸的量刑,最低是3年有期徒刑——没有人在强奸的时候,会想到自己马上要做三年牢的,他们99%的人,想的是自己绝不会被抓住。法的威慑力,不在惩罚有多残酷,而在“法网恢恢疏而不漏”。所以无论是给罪犯施以酷刑,还是强奸犯一律死刑的提议,都是不够理智的。因为这不一定会降低人去强奸的概率,却会大大增加强奸案受害者的死亡率。
悄悄埋下法治的种子
党的十九大指出,要坚持依法治国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。尊法、信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的前提是懂法、知法。但作为拥有14亿人口的人口大国,普法工作任重道远。
如何创新、科学地,尤其是面向年轻人普法是摆在国家面前的机遇与挑战。
在此方面,“段子手”罗翔或许是个不错的尝试与案例。
分析B站视频,不难发现,罗翔刑法课的受众十分广泛:法律专业相关学生自不必言,其忠实拥趸更是覆盖高校所有专业的学生。
有媒体统计,“从大家自报家门的弹幕来看,罗老师的粉丝辐射多达20多个专业。这些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医学生、外语、艺术、计算机、管理、材料学等等”。不仅如此,甚至众多中小学生纷纷前来打卡报道。
管窥蠡测,罗翔已经在中小学生们的心中悄悄埋下了法治的种子,俨然有一种“九年义务教育”普法大使的既视感。
有媒体戏称,“这是中国政法大学从小学就开始收割生源。”
此外,“正在敲代码的我现在报考司法还来得及吗?”“我一个淘宝客服也TM看得津津有味……”“我是弹钢琴的,不知道为啥也这么上头!!”
种种“真香”弹幕充斥着罗翔的视频。
或许,这正是曾经高居庙堂、严肃枯燥的法律、判决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的生动写照。
在知乎“如何看待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入驻B站?”问题下,有人回答“罗翔老师有丰富翔实的案例用来佐证观点,于是就不再是说教。我们都叫他法治之光,希望这光芒照亮百万人,乃至更多人。”
此前,《人民日报》曾对罗翔评论道:“理性而不失温度,感性而不失高度,这不仅是罗翔老师这样法律传播者的愿望,也是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应有的态度。”
新华社+B站首个史诗级战“疫”长漫!第一页就看哭了…